遂贤:“打卡套现”是幌子,“跑分”才是真正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新闻(致王银芳、吴小雅)“老板,我想一边打牌一边套现,可以借你的银行卡帮忙转账、取现吗?”一个看似平常的请求,可能是一个精心设计的“跑分”骗局。近日,睢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隐蔽性极强的隐匿、隐匿犯罪所得案件被公开宣判。被告人徐某、唐某、马某以“开房打牌套现”为幌子,骗取酒店老板银行卡进行“跑分”(非法转账),后被依法处罚。
2024年3月,徐某、唐某、马某在每天500元高薪的诱惑下加入了“跑分”团伙。他们按照该团伙的指示,前往马鲁尔酒店,以入住打卡为借口,谎称需要现金打卡,欺骗销售人员信任其借出银行卡,d 然后收到欺诈性资金和现金提取。短短十天内,三人辗转多地,连续作案四起,帮助转移非法资金20万余元。
案件移送睢县检察院后,经侦查发现,三人明知提取的现金为犯罪所得,但仍协助转移。情节严重,构成窝藏、隐匿犯罪所得罪。在办案过程中,检察机关坚持将追缴赃物、损害赔偿贯穿于办案全过程,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返还全部违法所得,赔偿被害人损失。最终,三人自愿赔偿电信诈骗受害者。
考虑到三人认罪认罚的情况,积极复核为支付赔偿金,该县对徐某、唐某、马某以掩盖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。最终,法院依法维持了检方的意见,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4000元;处10个月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3000元;并判处马某最高10个月有期徒刑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有许多新的“标记”方法,但它们仍然忠于其最初的目的。任何与非法资金相关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。在此,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,增强防范意识,不要轻信他人,不要借出银行卡、身份证等想要的贵重物品,不要让“短期贪婪”成为犯罪的帮凶,不要因为“侥幸心理”而触犯法律红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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